一、加强论文发表消防设计与施工管理
全面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与施工管理,确保消防设施施工符合论文发表要求,质量达标,从而为防火监督工作的落实提供有力基础。消防机构需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要求建筑企业做好自检工作,按照社会发展需要、行业规范等建设高质量的消防设施,并对其中设计、建设不达标的消防设施不予通过验收处理。建筑企业需要高度重视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建设,做好内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强化设计人员、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并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保障消防设施的建设完全满足实际需求。设计人员需要掌握行业消防设施设计规范,积极学习新技术,了解新材料性能,致力于提高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水平。加强施工管理,重点关注防火技术运用、防火材料运用、消防设施建设质量等,做好工程验收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工程的建设达到质量标准。
二、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政府、公安、消防部门、社区以及高层建筑管理单位等需要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工作。不管是建筑管理论文发表人员,还是居民、职工、商户等,都需要主动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准确认知高层建筑火灾特性,学习并掌握防火常识,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加强消防管理。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安全用电、安全用火,在使用电气设备、燃气设备后进行检查,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燃气设备是否存在线路老化、漏气等情况。同时落实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对消火栓、灭火器等的使用方法进行指导,建议每家每户配备家用灭火器,而且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开展防火演练工作。
三、完善论文发表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以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度为基础,以高层建筑实际情况为参考,制定并完善相应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全面加强内部检查。对高层建筑消防隐患进行全面分析,完善相应的检查内容,明确检查要求与标准,规范检查程序,明确检查责任,严格要求相关人员落实检查工作。完善消防安全检查方案,对检查时间、检查论文发表内容等进行规范,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重点对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消防设施设备、重点部位以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维保检测,实时观察和清理楼道、阳台、电动自行车等,加强对老旧电气线路的检查,对各种隐患进行有效检查和处理。
四、论文发表建设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随着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消防远程系统在防火监督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尤其是在自动化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技术等的支持下,“城市智慧消防”得以有效建设与发展,能够更好地支持防火监督工作开展。积极推动高层建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物联网、视频监控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对火灾隐患进行精准分析,对火灾进行自动化、智能化、实时化监测与处理。论文发表例如,利用图像模式识别技术对火光及燃烧烟雾进行分析报警;对室内消火栓、高位消防水箱、安全出口等进行在线监测;借助手机App进行动态监控。
五、做好防火监督检查工作
消防机构应当以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为基准,严格开展和落实高层建筑防火监督检查工作,进而及时发现高层建筑中存在的各种消防隐患并勒令整改、处理等,有效发挥防火监督作用,切实降低高层建筑火灾发生率。做好防火监督检查工作,需要着重围绕检查内容、检查形式、检查程序、审批程序、责令限期改正程序、责令停止举办程序、传唤程序等,规范工作,以科学、合法、合规、高效的方式强化防火监督检查。
(1)检查论文发表内容。消防部门需要对被检查高层建筑的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进行检查,确保手续齐全。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核与消防验收管理,并着重检查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与耐火等级;建筑防火防烟分区与建筑构造;安全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设施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备;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材料。除了对高层建筑的设计与施工进行检查,消防部门还需要对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防火监督检查。全面检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防火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设备运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防火防爆措施、防火档案、每日防火巡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测试维修保养工作、消防器材管护、应急疏散预案等。及时发现这些内容中的不足之处,指导优化和完善,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2)检查形式。消防部门需要根据相关制度规范以及实际情况,灵活采取不同检查形式,保障高层建筑防火监督检查工作有效开展。将管辖范围内高层建筑划分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与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两类,针对前者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后者则采取抽样监督检查方式。针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高层建筑,如商场、办公大楼等,需要在开业前或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举报、投诉的高层建筑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需要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以及火灾多发季节,需要对高层建筑进行全方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另外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开展相应的高层建筑专项监督检查。
(3)检查程序。对高层建筑进行消防监督检查,需要先领取、填报《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然后根据检查情况报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灭火和疏散预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单位人员消防培训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等。
(4)审批程序。消防机构在受理《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后3日内需要前往检查,并在检查后2日内发出《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并对其中检查不合格的部分提出相应整改意见,经检查合格后可允许开展相关活动。
(5)责令改正程序。在高层建筑防火监督检查中如果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需要责令当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其中当场改正需要在现场进行监督,直到改正为止;而限期改正则要根据相关规定填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改正期限、内容等进行明确规范,并在到达期限后再次进行检查。
(6)责令停止举办程序。在高层建筑防火监督检查中发现举办单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擅自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责令当场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责令停止举办。
(7)传唤程序。对于经消防机构多次监督检查后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并且责令其改正而不改正的,有关责任人忽视消防安全且态度恶劣,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可以传唤有关责任人;当事人逃避传唤或拒绝传唤的,消防机构可以强制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