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将论文发表删除作者的理由分为两类,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客观原因的删除作者是一些不可拒因素造成的,是作者和杂志社都无法控制的,主观原因的删除作者是作者自身的一些原因造成的,一般在论文发表中主观原因造成的删除作者是不被允许的。
比如对作者署名做一些改动是可以的,这些的改动只要赶在文章见刊之前就行,就是文章在可修改状态下是被允许的,但对于删减作者的行为很多杂志社是不允许发生的,无论是国内的刊物还是国外的刊物,最严重的后果就是会被直接拒稿的。
很多期刊在录用通知和投稿须知中都会注明禁止作者对署名进行改动,不论是对署名的增加还是删减都是不被允许的,如果期刊没有在明显的位置注明这些要求的话,作者需要改动作者署名时一定要与杂志社的编辑进行有效的沟通,还要写一份申请,说明需要变动的具体缘由并得到杂志社的允许。
上述内容就是关于对作者署名改动的介绍,如果实在是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一般不建议向杂志社提出这类申请的,关于想要了解更多疑问的可以免费咨询轩睿期刊网的在线编辑老师。
相关热词搜索:作者论文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