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施工前准备:市政施工前的准备是确保施工现场质量的出发点。施工前,施工部门应按计划在该地区安排工作人员,做好现场调查论文发表研究,确保水、电、污水、建筑安全、机械等设备的完善,了解周围的环境、地下构造和附近的市政团体,确认无误后让施工人员到场。
二、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1、认真做好现场技术交底
市政工程广泛,包括道路、供水、雨水、废水、煤气、电力、通信、绿化、街道照明等多方面。因此,为了保证市政道路设计施工的质量,需要加强现场的技术说明,并让各阶段联络。在项目或特定项目施工前,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应当通过以图、表、文本等的形式对施工内容、重要组成部分、操作要领、施工方式、工程质量要求、重点和施工要求等加以引导和明确,从而引导并解决工程建设者的反馈意见问题。在施工项目管理中,技术信息具备了多层性、反馈性和协调性。
2、严格进行测量质量控制
由于城市道路设计线形布局的特殊性,最常见的形式有平面线形、纵断面线形、道路横断面。密集建筑物、复杂地下线路、各种专用管线的位置精度最高,城市公路工程的精度高,在相邻专用线路平面水平或垂直的高度时,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规定。城市公路工程高度的通常按照线路布置为符合有关标准路线;工程水准点的布置一般包括永久水准点和临时水准点两类;在路线起、终点和需要永久监测的一些重要项目附近建立永久水准点。因勘探路线的清晰、稳定、易于使用,检测准确度不得小于三级。重新检测时应当从有关标准上确定,并利用观测的计算方法进行。测量检测过程应当满足二次检验程序的规定。也就是说,工程应当经由监理员对建设单位的检查确定,或者检验结果合格。误差值必须在相应的检查测量基准以及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最大容错限值的范围内进行。在检查地点的及时完成后,由工作人员检查、保护、记录、验证和签名。
3、严格把好施工材料质量关
工程建设的所需材料和设备,均应当附有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查报告和试验报告等,并注明所用设备姓名、号、产品编号、进场时间、经办签名以及原件保存时间。已到达施工现场的材料和设备,在使用时应当根据标准进行采样,并由具备相关资格的第三方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和检验。但只能在证明标准和检验结果符合的情形下,方可采用。如果报告的论文发表资料检验后结果不符合要求,就需要根据该标准中规定的条件再次重新检查。而重新检测的资料也只有在通过认证检验后结果仍然符合要求,并且通过时才被认为有效。这两种文件都应当一起收录到施工技术档案中。
4、加强质量监督检测检查工作
实施市政道路设计质量控制和检测系统,监控和测试市政道路设计重要组成部分的结构安全、功能和物理质量或材料,检测结果写入项目质量管理数据中。监督市政道路建设的检查部门应当符合有关检查机关的要求,遵守法律,接受良好的社会信用。监控和测试的份额可以根据项目构成部分的类型和重要性、现场施工质量和检测条件来决定。通常情况下,不应超过由相关技术参考值明确的采样体积的30%。承包方试验室是市政道路质量管理中自检的重要部门。建设单位应当重视自己的实验室。实验室须按规定的标准建设,实验室房屋结构必须完善,检测设备必须完善,达到满足市政道路建设的需求。也要注重质检人员素质,要有恪尽职守和追求真理的精神。在试验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应及时自检、操作员互检、专管人员专项检查。所有检查都包括两方面,质量控制计划和实施计划是否严格执行,实际情况是否发生变化,未实施的理由进行检查。对检查质量控制计划的实施结果,即产品质量是否满足相关规范或标准的要求,进行确认和评价。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错误和质量偏差,应立即论文发表分析原因,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施工项目的质量,为形成过程的制御状态,应立即纠正。
三、竣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
竣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主要工作是落实工程是否达到竣工标准,对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包括竣工资料的审核、质量检验报告、相关技术文件规整、建档,对项目质量和水平做评估。施工单位必须参加全面质量审核,保证工程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施工规范,达到发包方的工程设计标准和施工合同条件,并出具项目验收报表。为保证质量,施工单位必须在验收后开展自查与验收考核,并按照目标负责协议规定的项目技术指标开展客观的检验与考核。而质检员要有良好思想、论文发表专业精神和高品质。有必要的话,技能培训也是必不可少的。在质量检验过程中发现异常状况,要及时提供改进方案和完善意见,以避免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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