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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乡村振兴战略宅基地制度论文发表改革的方向

这些年来,各地的宅基地试点都应当以解决现实问题为导向,以经济发展需求为基础进行宅基地的积极推进与制度探索,参照一些有地方性特色的经验。整体来看,不同的试点区域有完全不同的操作方法,因此试点论文发表改革问题存在很大的争议。

一、宅基地制度论文发表改革的争论焦点

农村宅基地的有偿使用还应当坚持一户一个宅基地,进行统一标准建设的基本原则,其中涉及到现有宅基地与新建增量宅基地两个部分。现存宅基地中包含了很多的社会关系(合法继承与违法多建)、也存在一户多宅与多户一宅的情况,这之间存在很多的原有宅基地占用不平衡的情况。进行试点的争论焦点是:一户多宅的边界问题,宅基地合法继承的年限性问题,祖宅翻修问题的处理;新建未拆除的强制性推出,还是进行差别化的有偿性使用问题,每个地方的做法都不尽相同;关于在城乡都有房产的问题该如何处理,对于新审批的宅基地是否该收取一定的使用费用,如何在法理上对资格权限进行保障;还有关乎权限与执行主体的问题,很多地方都以村集体为主要的执行主体,要如何实现有偿使用的形式、村务的监督性机制方面都必须进行深入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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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乡村振兴的内部驱动力

乡村振兴的方向与要求都非常的清晰明确,对农村土地的制度论文发表改革提出新的时代要求,对征地制度改革与建设性用地的目标方向非常的明确,由于宅基地制度方面仍然存在很多争议的焦点,以乡村振兴为基本导向,应当以农村的以下几点内部驱动力进行探索与突破。1.放开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房的自由流转制度,根据乡村振兴工作的内在需求,探索宅基地使用权与城乡居民之间的流转机制,提升农民进城落户的资本累积;解决城市新农人下乡创业与舒缓的居住需求;利用税费制度改革,对乡村振兴渠道资金进行拓展。同时要防范制度论文发表改革的社会性风险,进一步落实住房保障制度,实现城乡不动产管理系统、设置房屋空置税、限制转让时间限制等相关的配套机制,对宅基地使用权问题提供保障,也能建设城市居民买房后的安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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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村振兴宅基地论文发表改革方向

通过农村产业布局与规划调整与整治复垦的方式,对闲置宅基地进行有效的盘活,允许新型产业的开发与发展,如客栈与餐饮小店的使用,对生产加工与物资储存等建设设施用地,可直接对外出租,盘活宅基地的使用权,为乡村振兴提供发展的空间。实际上,将闲置的宅基地转换成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即可面市,以此来提升农村的整体收入。通过宅基地的自由流转、出租与抵押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性权益。另外探索宅基地资格权的置换问题,目前一些资源好、区域位置好的村庄可能会更快地实现乡村振兴,通过合理的产业性布局,对客观上引导村民的迁移性居住需求,逐步实现城乡居民的空间重构。通过宅基地空间的资格权与使用权的置换,提升乡村地域人口、土地与产业的优化与重组。以如今的农村现状来看,乡村建设规划都是对原有存量的规划,通过规划建设标准与用地标准提升村集体违规处置的权利。有效落实村集体的规划权、处置权、收益权、监督权等相关纠纷的处理权利,最终以法律的形式提升集体所有制的所有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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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宅基地制度论文发表改革的方向

这些年来,各地的宅基地试点都应当以解决现实问题为导向,以经济发展需求为基础进行宅基地的积极推进与制度探索,参照一些有地方性特色的经验。整体来看,不同的试点区域有完全不同的操作方法,因此试点论文发表改革问题存在很大的争议。

一、宅基地制度论文发表改革的争论焦点

农村宅基地的有偿使用还应当坚持一户一个宅基地,进行统一标准建设的基本原则,其中涉及到现有宅基地与新建增量宅基地两个部分。现存宅基地中包含了很多的社会关系(合法继承与违法多建)、也存在一户多宅与多户一宅的情况,这之间存在很多的原有宅基地占用不平衡的情况。进行试点的争论焦点是:一户多宅的边界问题,宅基地合法继承的年限性问题,祖宅翻修问题的处理;新建未拆除的强制性推出,还是进行差别化的有偿性使用问题,每个地方的做法都不尽相同;关于在城乡都有房产的问题该如何处理,对于新审批的宅基地是否该收取一定的使用费用,如何在法理上对资格权限进行保障;还有关乎权限与执行主体的问题,很多地方都以村集体为主要的执行主体,要如何实现有偿使用的形式、村务的监督性机制方面都必须进行深入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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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乡村振兴的内部驱动力

乡村振兴的方向与要求都非常的清晰明确,对农村土地的制度论文发表改革提出新的时代要求,对征地制度改革与建设性用地的目标方向非常的明确,由于宅基地制度方面仍然存在很多争议的焦点,以乡村振兴为基本导向,应当以农村的以下几点内部驱动力进行探索与突破。1.放开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房的自由流转制度,根据乡村振兴工作的内在需求,探索宅基地使用权与城乡居民之间的流转机制,提升农民进城落户的资本累积;解决城市新农人下乡创业与舒缓的居住需求;利用税费制度改革,对乡村振兴渠道资金进行拓展。同时要防范制度论文发表改革的社会性风险,进一步落实住房保障制度,实现城乡不动产管理系统、设置房屋空置税、限制转让时间限制等相关的配套机制,对宅基地使用权问题提供保障,也能建设城市居民买房后的安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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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村振兴宅基地论文发表改革方向

通过农村产业布局与规划调整与整治复垦的方式,对闲置宅基地进行有效的盘活,允许新型产业的开发与发展,如客栈与餐饮小店的使用,对生产加工与物资储存等建设设施用地,可直接对外出租,盘活宅基地的使用权,为乡村振兴提供发展的空间。实际上,将闲置的宅基地转换成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即可面市,以此来提升农村的整体收入。通过宅基地的自由流转、出租与抵押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性权益。另外探索宅基地资格权的置换问题,目前一些资源好、区域位置好的村庄可能会更快地实现乡村振兴,通过合理的产业性布局,对客观上引导村民的迁移性居住需求,逐步实现城乡居民的空间重构。通过宅基地空间的资格权与使用权的置换,提升乡村地域人口、土地与产业的优化与重组。以如今的农村现状来看,乡村建设规划都是对原有存量的规划,通过规划建设标准与用地标准提升村集体违规处置的权利。有效落实村集体的规划权、处置权、收益权、监督权等相关纠纷的处理权利,最终以法律的形式提升集体所有制的所有权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