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表论文不重视税务风险管理事务,缺乏税务风险防控意识
一直以来,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以财政拨款为主,总体而言,经营性收入占比不高,参与市场化的程度不深。这导致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层的工作重点更关注于履行行政职能和公益职责、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等综合管理,而对于税务风险管理不够重视,未将其纳入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税务风险防控意识比较淡薄,在大部分的行政事业单位中,并未设置专门的部门或者岗位来对税务风险进行管理发表论文,甚至有些单位会认为行政事业单位如无经营性收入则无须缴纳税款、不是纳税主体。近年来,我国在税务制度上不断进行创新和改革,对税务风险管理的忽视,容易造成行政事业单位未能合理利用相关的税收优惠,造成不必要的资金浪费。
二、日常税务风险管理发表论文工作薄弱
1.单位内部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不完善
因为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相比涉税业务较少,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对税务风险管理不够重视,没有建立与单位业务相适应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存在税务风险管理无据可依的情况。有些行政事业单位照搬照抄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未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导致税务风险管理制度束之高阁,如同一纸空文,流于形式。还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制定了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但是并未随着税务的法律、政策、规定的更新而及时更新,也未根据单位的经济活动变化而修订,导致制度不能与时俱进。
2.相关部门监管力度不足
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以财政拨款为主,我国相关税法规定财政资金可做免税处理,所以,税务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税务情况抽查频次低、时间短。而审计部门、财政部门、巡视组在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审计和巡视时,重点在于财务收支的规范性、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和廉政风险方面等,对税务风险管理关注较少。
3.税务部门指导不到位
发表论文笔者了解了海南省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列举几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第一,印花税缴纳不统一。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经济活动时签订的业务合同(如服务合同、购销合同等),根据相关税法规定,需要缴纳印花税。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大部分资金属于财政拨款,经济活动具有公益性,所以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实际业务中未缴纳印花税。加之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无缴纳印花税的先例,税务部门在印花税的缴纳事项上也未作严格要求。
第二,发票管理制度不完善。对于农、渔、环保、食品等经常需要采集生物样品进行检测和监测的事业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在指定的点位(非农贸市场)附近购买生物样品,多为向当地农户零散购买。因多种客观原因,单位通常无法取得农户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信息,无法在税务部门开具常规的税务发票进行报账工作。
第三,税务部门采用“一刀切”的做法,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与二类事业单位视同企业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全额拨款单位,无经营性收入,依旧需要每季度、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此举为无效工作,耗时耗工,并不合理。
第四,税务部门执法、指导不规范,和财政部门沟通不够。我国税务体系庞大,税种繁多,不同的事业单位涉税种类不同,不同的税种、对同一种涉税行为可能出现不同的处理方式。税务部门在指导和执法过程中,税务人员的素质水平参差不齐,也可能会使行政事业单位增加税务风险。另外,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在某些业务上要求不一致,未明确在实际操作中的具体做法,导致单位在报账和纳税环节增加税务风险。
三、税务岗位人员发表论文专业素养不高
在实际工作中,行政事业单位受编制人数限制,尤其是体量小、编制人数少的小型事业单位,往往很难专门设立一个税务管理岗位用于招聘具有丰富税务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专业税务人员。在大多数的行政事业单位中,往往是财务人员身兼数职,兼任税务工作。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涉税业务少,单位管理层对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从而导致财务人员对于税务的关注度不高,缺乏专业全面的税务知识和实操能力、对政策的理解不透彻。身兼数职的财务人员,工作繁重,缺乏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主动关注税法的新变化、学习税务处理方法、参加税务发表论文专业培训。导致行政事业单位税务岗位工作人员税务学习的内容片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