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刊发表旅游统计“对象”的界定
对游客的界定主要取决于对以下重要属性的识别:
(1)旅游目的。旅游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谋取报酬,其中一个重要的区别就是个人的报酬获取地不应该是旅游目的地。(2)惯常环境。惯常环境的认定是界定游客的另一个重要因素,也是统计实践中分歧较多的一个因素。不能狭隘地将惯常环境直接等同于一个地理概念,惯常环境应该是一个人长期工作或生活的一种状态,就旅游定义来说,关键是开始了一种非惯常的活动,而不是前往了一个非惯常的空间。(3)停留时间和空间距离。我国采用“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1年”这一时间标准,将国内一日游的游客定义为:国内居民离开惯常居住地10公里以上,停留时间超过6小时但不足24小时,并且未在境内其他地方的旅游住宿设施过夜的国内游客。
2、期刊发表旅游统计“地理尺度”一致性
按地理尺度构建多层级的旅游统计体系,应该是国内旅游统计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要进一步解决地区层面各层级数据之间纵向加总的矛盾,就必须厘清各层级旅游统计数据的逻辑关系,需要十分清晰地划清游客旅游行为的空间尺度,尤其是需要甄别出游客在一次旅游活动中涉及的多个地理空间尺度的真实数据。各省、市旅游大数据中心的陆续建立,在技术层面为按地理空间尺度统计游客数量提供了支持,从而使得按地理尺度划分的多层级旅游统计体系具备了对国内旅游进行精确统计的潜力。
3、期刊发表旅游统计“单位”一致性
由于在“人次”这一统计单位中缺乏时间尺度的概念,基于大数据的旅游统计方法被引入之后,游客数据可以按时间(天)来分别统计加总,从而引入了“人天”这一游客数量统计单位。相比于传统的“人次”单位,“人天”这一单位在大数据旅游统计时代具有更好的适用性。举例来说,在现行统计方式下,如果S省有两个地级市A和B,其中,地级市A有100名游客,每个游客在A地游览了1天,那么地级市A的游客人数被统计为100人次;另一个地级市B只有50名游客,但他们都在B地游览了7天,如果按人次计算,则地级市B的游客人数被统计为50人次。这样统计数据就显示地级市A的游客规模远大于地级市B,从而得出地级市A的旅游规模更大的结论。但这一结论明显存在问题,地级市A是短期一日观光游,而地级市B发展的是深度旅游,地级市B的旅游发展规模和质量应该更高一些。通过引入“人天”作为统计单位,地级市A的游客数为100人天,而地级市B的游客数则为350人天,从而可以实现对A、B两地旅游发展规模的正确评价。